【石墨出口】仅1790克石墨样品!伪报个人物品寄泰国,被罚5万!出口管制红线必看
煅烧石油焦因其高碳含量、低硫及低杂质特性,在现代制造业中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,尤其在铝业和钢铁工业领域。
【石墨出口】仅1790克石墨样品!伪报个人物品寄泰国,被罚5万!出口管制红线必看
2025年7月,海关在查验一批寄往泰国的邮件时,发现该邮件申报品名为“石墨样”,看似普通个人物品,实则内装两袋疑似石墨粉末,分别为天然土状石墨粉(826g)、天然鳞片状石墨粉(964g),合计重量1790克,申报价值仅人民币215.81元。

2025年8月,经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出具鉴别报告确认,该邮件内物品为天然鳞片石墨及天然土状石墨,属于国 家明确的管制出口物项,出口前需办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,并按货物规定办理正式出口手续。
经查,邮件实际寄件人为当事人,涉案石墨是其寄给泰国公司的货物样品。更重要的是,当事人明知该批石墨样品属于国 家管制出口物项,需办理相关许可及货物出口手续,却刻意将其伪报成个人物品,规避海关监管、擅自申报出口。最终,海关经复核,依照相关法律法规,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:科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。
案例违法表现
本案的关 键是当事人“主观故意+违反石墨出口管制新规”,天然石墨已被正式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,即便为样品,未经许可、伪报出口也需承担重罚。
1. 核心违规:双重违法,情节不容忽视
当事人的行为同时触碰两项违规红线,主观恶性和违规性质远超普通疏忽,这是5万元罚款的核心依据:
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:根据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石墨出口管制调整政策,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已被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,未经许可严禁出口,涉案的天然鳞片石墨、天然土状石墨均在此列,需提前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,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;
伪报贸易(物品)性质逃避监管:当事人明知需按货物办理出口手续,却刻意伪报成个人物品,通过邮寄渠道规避许可审批和海关监管,属于“故意隐瞒违规事实”的主动违规行为,而非偶然失误。
2. 石墨是新能源、高端制造及部分敏 感领域的重要原材料,其中天然鳞片石墨因兼具民用和潜在敏 感用途,被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范围,此次调整是国 家优化出口管制、维护国 家安 全和全球供应链稳定的重要举措,并非针对特定国 家或地区。
涉案法律依据
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第三十四条第 一 项
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
违规的隐性成本远超罚款
对当事人而言,5万元罚款仅是直接损失,未经许可、伪报出口管制物项的隐性风险,更可能影响后续经营,或还涉及刑事责任:
信用及资质受限:违规记录将同步纳入海关及出口管制主管部门信用档案,企业及个人可能被列为失信主体,后续涉及管制物项的出口许可申请将被从严审核,或还被禁止从事相关进出口业务;
邮寄及通关受限:个人寄件人及企业的邮寄渠道将被重 点监管,后续邮寄各类物品的查验率大幅提高,通关效率骤降,或还被限制使用跨境邮寄服务;
刑事风险潜伏:若多次违规、涉案数量较大,或涉及敏 感 终端用户,可能构成“非法出口管制物品罪”,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追责,有甚可处无期徒刑;
品牌及合作风险:违规记录可能被通报,导致海外客户、上下游合作伙伴终止合作,尤其石墨出口涉及新能源等重 点领域,合规资质缺失将直接丧失市场竞争力。
石墨出口管制趋严已是必然,切勿因“样品小额”心存侥幸,更不能刻意伪报逃避监管,215元的样品,5万元的罚款,看似悬殊的代价,背后是国 家出口管制的刚性底线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,涉及管制物项出口,必须坚守合规初心,提前核查、足额办证、如实申报,才能避免因小失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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