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8日起,邯郸B级钢企高炉停产30%!C级钢企高炉停产50%!

11月18日起,邯郸B级钢企高炉停产30%!C级钢企高炉停产50%!

11月18日起,邯郸B级钢企高炉停产30%!C级钢企高炉停产50%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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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8日,为有效改善邯郸大气环境质量,邯郸市发布了核心行业生产调控方案,本次调控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到2021年12月31日。

具体调控内容如下:

(一)钢铁行业。调控时间内,各钢铁企业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《关于印发<河北省2021-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冀工信原函〔2021〕941号)要求,确保完成初级阶段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,电炉专用石墨电极产品供了解。

 同时,A级钢铁企业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;B、B-级钢铁企业高炉停产30%(含)以上(以高炉数量计);C级钢铁企业高炉停产50%(含)以上(以高炉数量计);D级钢铁企业高炉冷炉。烧结机、竖炉(含回转窑)、转炉、石灰窑等配套生产装备停产比例不低于高炉停产比例(以生产线计)。独立球团企业停产检修。 11月15日前关停的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、100吨以下转炉不再给予生产负荷;按照“退后十”方案要求,年底前关停的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、100吨以下转炉,从18日开始高炉停止装料,11月23日前全部停产到位。 

(二)焦化行业。焦化企业侧装焦延长结焦时间到48小时,顶装焦延长结焦时间到36小时(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延长结焦时间到48小时)。夜间(晚20∶00到次日早8∶00)焦炉出焦控制在27孔以内,18日开始3天内调整到位。 

(三)水泥行业。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河北省 生态环境厅《关于印发<河北省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冀工信原函〔2021〕730号)要求,落实减排措施。 

(四)砖瓦行业、氧化锌行业、玻璃行业、建筑陶瓷行业、岩棉行业、炭素行业停产检修。 

(五)石灰行业。未按《邯郸市砖瓦、石灰、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》(邯气领办〔2021〕46号)要求完成2021年深度治理任务的、未与钢铁企业配套的、在线监测设施未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、燃料与环评不一致的、使用煤或兰炭等作为燃料的企业,暂不给予生产负荷。 

(六)铸造行业。核心区(丛台区、邯山区、永年区、肥乡区、峰峰矿区,下同)铸造企业停产检修,重要区(复兴区、武安市、磁县、冀南新区)铸造企业在9月、10月限产比例的基础上加严10%组织生产,其他区铸造企业按照9月、10月限产比例组织生产。 

(七)其他行业。核心区糠醛企业和燃天然气网带炉、面包铁炉窑停产检修,邯郸钢铁企业进一步新闻可详询我们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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